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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各地深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显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2日 16时10分   来源:财政部网站

    编者按: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各地财政部门在积极深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过程中,重点选取那些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作为切入点,规范议事程序,健全各项制度,调动农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黑龙江:机制“三创新” “一事一议”惠民生得民心

    黑龙江省本着“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农民自愿、农民受益,民主决策、群众监督,公开透明、上下联动”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以奖代补(以下简称“一事一议奖补”)制度,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调动了广大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黑龙江省农村公益事业加快发展,受到群众的普遍拥护和欢迎。

    一、创新奖补机制,农民参与热情高涨。2004年,黑龙江省率先出台了《黑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2008年,本着“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和“普惠制和特惠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村管护资金实行普惠制,对先进村奖励资金和示范村重点项目奖励资金实行特惠制,既有效解决了农村公益事业“有资金建设、无资金管护”的问题,保证了已建公益事业项目的持续使用,又激发了广大农民建设公益事业的参与热情。几年来,全省共有9071个行政村和1468个国有农(林)场逐步开展了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活动,参加筹资人数达1亿多人次,筹资额18.4亿元;农民筹劳3.3亿个工日,折款66亿元;中央财政支持5.6亿元;省级财政奖补7.8亿元;市县和乡镇财政及社会累计多元投入14.4亿元;2008年以来,全省共确定和支持先进村1662个、示范村 156个,为全省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创新投入机制,公益建设步伐加快。在推进“一事一议奖补”工作过程中,各市县在广泛筹集和吸引社会资金的基础上,建立起了“省级专项资金牵动、县级财政支持、村集体与农民自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资金分散、无法实现规模建设的问题。同时,有些市县积极与在外创业成功人士进行沟通与联系,大力营造回乡创业的良好氛围,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几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农民、企业和个人投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和劳务折款达114亿元;植树造林4.8亿株(含育苗),修建村内道路24.2万公里(含硬化路面2400公里),新增自来水公共设施覆盖96.6万户,新增有线电视基础设施覆盖16万户,打人畜饮水井23万眼,修建文化基础设施60万平方米,促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向纵深发展。

    三、创新议事机制,民主建设作用突出。黑龙江省始终把建立健全民主议事机制作为推进“一事一议奖补”工作的重点,按照“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民主表决,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充分发挥了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平台的积极作用。同时,还打破了以整村为议事单位的常规做法,对行政村整体难以议成的项目,在不影响行政村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可在受益的自然屯(组)或受益群体中议,并采取整村议不成的分组议、整体项目议不成的分段议、资金量大的项目分类议等灵活方法,全面提高了议事效率和成功率。通过民主议事和决策,为广大农民搭建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新平台,达到了“了解民意、化解民怨、集中民智、办好民事、赢得民心”的良好社会效应。

    江苏:早动手 求质量 抓重点

    今年,江苏省进一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立足早动手,抓质量,突出奖补资金使用重点,奖补工作惠民效应十分明显。据统计,今年全省实施奖补项目7275个,其中:村内道路6077条、长度5787公里,桥梁218座,涵闸135个,水渠225条、长度223公里,泵站134座,环卫项目123个、设施9370个,环境整治项目214个、面积378万平方米,植树造林92万棵。中央及省财政投入10.71亿元,带动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折资、市县财政安排、社会捐助、村集体出资等投入11.7亿元。目前省财政已向各地下达资金6.34亿元,省有关部门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奖补项目11月底前全部完工。

    四川:明确范围 调整标准 统一测算 考核激励

    四川省财政厅日前下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3亿元,加上预下达资金8.05亿元,今年该省已下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1.05亿元。

    一是明确奖补范围。财政奖补适用于增加对公益事业项目的维护和修缮。农村中小学校舍、通村通乡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村级公益性项目,以及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

    二是调整筹资筹劳上限标准。从2011年起,“一事一议”筹资每人每年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筹劳每个劳动力的每个标准工日工价不得超过50元。

    三是取消重点县和非重点县政策,全省按照统一的平均覆盖面测算各县(市、区)奖补资金。

    四是建立工作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每年省财政厅根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对工作开展较好,绩效管理水平高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激励奖补。绩效考评主要从组织领导、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信息宣传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激励奖补资金仍按相关办法用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

    重庆:突出农村产业发展 助推农民增产增收

    重庆市财政局按照“突出农村产业发展,助推农民增产增收,实现项目示范效应”的思路,组织开展了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资金申报,坚持申报村项目与当地特色产业结合得好的优先安排,坚持对探索拉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的优先安排,坚持对贫困村改善基础设施、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优先安排,并结合各区县截至7月底的“一事一议”预算执行进度及资金管理情况,确定了42个重点村财政奖补。

    这批重点村项目计划总投资691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奖补5040万元。预计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农村道路457公里,扩大灌溉6934亩,增加蓄水9.93万立方米,改造村容村貌3.8万平方米,直接惠及10万多村民。

    海南: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监管

    为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管,海南省财政厅制定《海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的预算、使用、结算做出具体规定。据统计,2010年村民筹资筹劳4826万元,各级财政奖补资金4826万元,其中省级奖补资金(含中央财政)3378万元,市县财政配套1448万元;全省开展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行政村有492个,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17.5%,涉及乡村人口43万;奖补项目670个,已建成或在建项目666个,涉及村内道路、村内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设施、文化体育、环卫设施、村容村貌建设等。

    厦门:逐级申报 项目化管理 先建后补 报帐兑现

    日前,厦门财政局会同市农业与林业局研究制定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施方案,并已正式下发实施方案及工作操作指南。为了减轻区级财政负担,调动区、镇的积极性,财政奖补资金全部由市级财政(含中央、省财政)承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区为主实施,实行逐级申报、项目化管理、先建后补、报帐兑现的管理模式。

    按照实施方案,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包括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农村人饮工程、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清洁家园项目、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村庄整治中的公共建设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纳入奖补范围。经批准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项目,在不超过当地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标准时,政府按照村民筹资筹劳总额100%给予财政奖补。

    贵州瓮安:“三议三公开”推动“一事一议”工作有序开展

    瓮安县积极推行“三议三公开”,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不断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真正成为群众竭力拥护的民心工程。

    “三议”集民力办民事。“三议”:即一是村民商议。按照村级公益事业“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干、大家管”的要求,由群众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投工投劳、土地占补等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商定是否申报“一事一议”试点项目。二是“两委”审议。村“两委”(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根据群众意见,组织“两委”委员对项目申报条件、规划设计方案等进行讨论审议,重点审议项目建设是否符合村情实际、是否符合奖补政策要求等。三是“两会”决议。“一事一议”试点项目经过村“两委”审议通过后,及时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就项目设计、田土调剂、筹资投劳、后续管理等事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讨论协商,形成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要求村民书面签字承诺,最后向县综改办进行申报。实行“三议”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做到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办群众自己想办、能办的事情。同时,通过村民“决议”和书面承诺,让群众议定的事项更具强制性和约束力,更好地集中群众力量,为“一事一议”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珠藏镇桐梓坡村通过“一事一议”项目,争取财政奖补资金38万元,拉动群众出资出劳计375万元,全村老小齐上阵,仅用4个月的时间,就修建了总长近45公里的通村、通组水泥路。木引槽乡大坝村龙洞组凭着民主决议凝聚的强大合力,全组10多户中能上阵的7个劳动力,充分发扬“愚公”精神,没日没夜凿山开路、铺石打砂,一条1000多米长、坡度40度左右的硬化道路凸显山间,圆了几代人的“通路梦”。

    “三公开”保民权聚民心。“三公开”:即一是实施内容公开。将项目实施地点、项目规模、群众投资投劳数、财政奖补金额(物资)、土地(房屋)占用情况等,在群众大会上进行公布,并在村寨进行书面公示3天,无异议后组织实施。二是实施流程公开。对从项目申报、审批答复、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等项目实施全部流程进行公开。三是实施结果公开。项目建设结束后,将物资的投入使用情况、群众投资投劳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公示。实行“三公开”,对“一事一议”项目进行“阳光操作”,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广大群众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怎么干,是否真正“把钱用在了刀刃上,把力使在了关键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凝聚了民心。“以往搞村级公益事业,多少钱、怎么搞乡里面、村里面说了算,不进行公开公示,或者公开不到位,即使你是实打实的做了,群众还是认为有猫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现在搞‘一事一议’项目,让群众全程参与和监督,了解实际情况,大家就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是银盏乡飞练村副支书腾久朝的真实感受。由于公开及时到位,该村“一事一议”项目实施顺利,群众投工投劳积极性高涨,68岁的留守老人林文斌,主动打电话催促在外打工的儿女媳妇交纳保证金,并请人代替儿女媳妇完成组里投工投劳任务。在两个月的时间内,群众投工投劳9500个,硬化道路3.5公里。

    “一事一议”财政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农村“两工”取消后,村级公益事业“无人想、无人干、无人帮、无人管”的“四无”向“有人想、有人干、有人帮、有人管”的“四有”的转变,有效探索出了一条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新路子。2009年,该县共实施“一事一议”项目64个,涉及全部23个乡镇,总投资7000多万元,劳动群众投资投劳50万个,受益人口10万多人,全县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正焕发出勃勃生机。

    福建南平:试点覆盖全市九成乡镇

    2011年南平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立项779项,目前在建项目450项,财政奖补计划数10383.16万元,国库支出数4724万元,县级应配套资金2076.63万元,已到位配套资金1365万元。从整体上看,今年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呈现出试点县、村覆盖率、受益人口、资金投入四个方面的有序增长。目前试点扩大到全市十个县(市、区),覆盖90%乡镇,实施奖补项目涉及交通、水利、文体活动场所、村容村貌建设等方面,直接受益人口占全市乡村人口三分之二以上,各县(市、区)财政投入比去年翻一番。

    云南元谋:“七到位”抓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云南省元谋县财政局在2011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采取七项措施抓实工作,确保57个村民小组实施的主干道257条44.86千米、支干道621条34.51千米的村内户外路面硬化工程扎实稳步推进。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项目建设村推选成立了项目理财小组,各负其责,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宣传发动到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村务公开栏、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做到政策进村,思想进户,营造全民投入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与各乡镇负责人签定了项目实施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长是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对各项目自然村的筹资筹劳标准、“一事一议”议事程序、农民负担情况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批,避免借“一事一议”名义乱集资、乱摊派、变相增加农民负担。

    四是复核审批到位。按照“谁积极、支持谁,谁主动、谁受益”的原则,精心筛选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申报程序完备、项目主体筹资到位,重点突出,能体现财政奖补资金最大效益的57个村民小组项目,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是资源整合到位。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资金整合原则,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新机制,即村民自筹一点,集体投入一点,社会捐赠一点,财政奖补一点,部门帮扶一点。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广泛吸纳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六是督促检查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县乡综改办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到项目实施村组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各项目村理财小组对村民的筹资、筹劳、捐资、社会捐赠、水泥、砂石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物资领用、资金支出进行认真记录,并适时公布,使整个工程实施在全体村民的监督下运行。项目完工后,县综改办联合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严格验收。

    七是管理养护到位。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做到建管结合,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养护的问题。防止已建成的村级公益设施因管理不当、养护不力,建成不久即受到损害和破坏,确保已建成的村内公益事业发挥应有效能,让农民长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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