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江苏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无锡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在无锡市开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是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无锡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加快转型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开展太湖治理、节能减排、环境整治、生态创建等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有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会议要求,无锡市要紧紧抓住“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重大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以经济转型升级为核心,以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和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率先走出一条创新型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为全省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会议强调,做好无锡“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要始终坚持改革不动摇,牢牢把握改革的方向,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探索,勇于创新,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并及时将比较成熟的改革做法和经验在面上加以总结推广。要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建立支撑“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法律框架、技术标准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形成具有江苏特点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切实把“两型社会”建设纳入科学化、法治化、制度化轨道。省级机关各部门要积极支持无锡开展改革试点,加强指导和服务,努力为改革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共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顾雷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