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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清网行动”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达43%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19日 08时48分   来源:公安部网站

    5月26日以来,一场追逃风暴席卷全国。

    全国动、全警动、全民动,一张追逃的天罗地网迅速张开;

    “情感牌”、“法律牌”、“信息牌”,一系列追逃的技战法招招见效;

    领导重视、全警联动、民警争先,一种追逃工作“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催人奋进。

    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不到4个月,已取得显著战果。“截至9月15日,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已达43%。”公安部“清网办”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在网上在逃人员总量明显下降的同时,部署“清网行动”时提出的其他目标要求也逐步落实:网上在逃人员信息质量明显提升,一批违规问题得到纠正。

    良好追逃格局的形成,得益于专项督察工作的推动。公安部“清网办”负责人说:“当前,全警重视和联动程度之高、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干劲之足、追逃效果之好,均远超预期。”

    各地各警种 “一把手”如此重视的情形多年没有过

    各地、各警种“一把手”的重视,是“清网行动”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以辽宁省为例,“清网行动”前,该省因网上在逃人员数量大,是追逃重点省份之一,但辽宁省提前就实现了行动前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达50%的目标,成为行动中首个获公安部通令嘉奖的省级公安机关。其主要做法就是党委、政府重视,将专项行动上升为党委、政府行为;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任“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5名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全力推进。

    无论从各级公安机关受理的举报投诉看,还是从“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中群众提出的意见看,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抓捕犯罪嫌疑人,都是群众反映最集中的突出问题之一。“清网行动”正是为民之举。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基本都是公安厅局“一把手”。在贵州,省委政法委、省高法、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各一名副职领导任 “清网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在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梁伟发担任“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其他9名厅领导任副组长;在黑龙江,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孙永波要求,必须以战时的状态、战时的标准、战时的纪律和超常的决心、超常的举措、超常的力度,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在浙江,新任公安厅厅长孙建国履新第一天即到“清网办”视察。

    在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在各警种、部门,“一把手”更是强力推进“清网行动”。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建立了奖惩机制,对战绩显著的领导干部和民警及时表彰奖励,对打不开局面的单位负责人落实谈话制度、采取组织措施;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规定,排名末位的单位 “一把手”要在全市讲评大会上做检查,连续3次排名末位的“一把手”脱离工作岗位专职追逃,直至引咎辞职或免职;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已对战绩靠后的3个县级公安局进行挂牌督导,先后有16名所队长被诫勉谈话,5名所队长被停止执行职务专司追逃;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在8月共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4次,工作调度会5次,工作例会6次,专题研究、讨论、调度全局“清网行动”工作,使分局排名从7月底的全省倒数第二跃升至9月初的全省第二。

    这么多警种、部门齐心协力抓逃的情形多年没有过

    “‘清网行动’的优势在于‘全国动’、‘全警动’、‘全民动’,在全国各地、在现实世界和网络虚拟世界布下一张追捕在逃人员的大网。”公安部“清网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如果哪个地方、哪个警种掉了链子,势必就会出现追逃洼地。

    许多在逃人员潜逃程度深、反侦查意识强,从已经抓获的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人员宋涛、周龙斌等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来看,仅一地公安机关、个别警种发力,难有大起色、大收获。

    “清网行动”中,全国“一盘棋”思想得到切实执行,避免了 “一个地方热,另一个地方冷”情况的出现,治安、刑侦、经侦、公安监管等部门,依托各自特长和优势,全力投入到 “清网行动”中来。铁路、民航、交通等部门公安机关同步而动,与全国地方公安密切配合,织起了一个立体追逃网络。

    各地公安机关依据当地特点,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抓逃办法。湖南省各警种部门全面落实“先查后审”、“先查后批”、“先查后办”职责,对日常执法执勤和侦查办案中抓获、审查、拘押的违法犯罪人员以及到公安机关办证、办事人员,坚持“逢案必查”、“逢人必查”、“逢证必查”,形成了全警立足本职本岗抓逃的良好格局。河南省则对每名网上在逃人员落实“一名分包领导、一套行动方案、一份在逃人员档案、一个抓捕小组、一项保障机制”的制度,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任务,充分运用网上作战等手段,对各类网上在逃人员形成合围之势。

    全国动、全警动、全民动追逃格局的形成,得益于专项督察工作的推动。

    公安部5月26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清网行动”时,就要求督察部门督促各警种和办案单位认真履行追逃的主体职责。督察民警发挥了牵动全警的作用,刑侦、经侦、治安、交警、铁路、派出所等各部门各警种全动了起来,这是一个业务部门牵头抓“清网行动”很难做到的。督察民警通过发挥自身职能,能够促进追逃体制机制漏洞的完善,利用通报、追责等手段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湖南、山东、陕西、河南等地的刑侦、治安、派出所等警种和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么多警种、部门齐心协力抓逃的情形过去很多年都没有过。一名刑侦大队长表示,若不是“清网行动”,他们辖区的几起命案积案就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期内告破。

    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这样铆足劲抓逃的情形多年没有过

    “现在,全国网上在逃人员信息库点击率平均每天超过300万次。”公安部“清网行动”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各地公安机关基本都是一日一排名,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都铆足劲,想方设法多追逃。

    湖北省房县公安局10余名民警冒着酷暑连续蹲守12个小时,终将曾导演爆炸案、造成2人死亡的周龙斌抓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经过9天9夜连续蹲守,成功抓获潜逃12年的王军辉。一些案件由于时间跨度较长,关键信息缺失。民警为求证一条线索,往往需要多次前往嫌疑人户籍地、家庭居住地,积案在民警的一次次走访中“柳暗花明”。

    “清网行动”中,各省公布的宽大政策为规劝工作取得实效创造了有利条件。政策有了,但不能坐等犯罪嫌疑人上门自首。为了规劝在逃人员自首,民警几次、十几次上门终于打动在逃人员亲属的情形,几乎在每一个县级公安局都发生过。为了规劝命案在逃人员唐某投案自首,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芦淞分局民警唐勇红和何亮先后6次到100多公里之外的唐某父母家中,从第一次劝投工作陷入僵局,到及时调整思路采取“一正一反”策略,终于劝回唐某。

    基层民警还创造出了很多规劝在逃人员自首的方法和技巧,比如找与在逃人员同乡民警做规劝工作,给在逃人员亲属强调在外潜逃、过不上正常生活的艰难,探讨赡养父母、教育儿女问题,介绍同性质案件已经判决嫌疑人的情况。有的公安机关采取规劝投案自首与抓捕双管齐下的方法,有的公安机关组织律师为在逃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有的公安机关协调综治、街道或者村干部一起上门做工作,均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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