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收费公示制度效应,建立健全动态机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9月20日,安徽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公示工作,要求充实公示内容,扩大公示范围,改进公示形式,强化动态管理,健全配套措施。
通知要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的内容,在对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涉及农民的重要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进行公示的基础上,增加对农民普遍关心的国家给予农民的优惠政策,如减免涉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国家优惠的价格政策等;公示范围将在原有乡镇政府所在基础上逐步延伸到村,扩大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公示形式除在群众较为集中的场所、交费场所采取设置公示牌、公示栏、印发涉农价格和收费目录等方式公示外,各地将利用电视图文频道、报刊等形式公布;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公示工作的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并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机制。(王恺 李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