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贯彻实施《江西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江西将全力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尽快明确流动人口和居住证持有人享受政策待遇的具体办法。副省长朱虹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江西将在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和流动人口数量较多的社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协助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居住证》、房屋租赁管理等服务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将按照“政策留人、制度管人”的要求,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共财力和现有资源承载能力,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并对现行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要尽快作出调整。各部门将以流动人口本人申报、出租房和用工单位申报、流动人口协管机构申报、社区民警日常工作发现登记等“四条渠道”为重点,积极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工作。同时,还将健全房屋租赁管理协作机制,积极推广“星级式、物业式、旅店式”等管理模式,真正做到“以房找人、查房知人、人房一致”,不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记者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