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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开展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11日 10时54分   来源:海南日报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10日召开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合同集体条例》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决定通过一次全省范围的执法检查,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兴、陈海波,副省长符跃兰出席会议。

    此次执法检查范围为劳动领域,涉及到劳动关系问题,检查组兵分两路奔赴海口、三亚、文昌、万宁、临高、定安等6个市县,重点检查各类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情况;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目的在于了解海南省《劳动合同法》和《海南省合同集体条例》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建议,有效推动相关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规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强化劳动监察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海南省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率相对偏低,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仅51%左右,签订劳动合同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会议要求,执法检查要与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有机结合,协调劳动关系时也一定要从海南实际出发,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发展相结合,兼顾各方利益,努力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社会得稳定”的多赢局面。(记者黄晶)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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