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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仲裁中心和天津理算及法律服务中心设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19日 10时35分   来源:天津日报

    10月1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津举行了一场签约仪式,内容是关于设立天津海事仲裁中心和天津理算及法律服务中心的合作框架协议,旨在促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这意味着,天津乃至整个环渤海地区当事人解决海事海商争议及处理海损事故理算有了专门的海事法律服务机构。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崔津渡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董松根分别讲话并签署了这两个协议。

    崔津渡在讲话中表示国务院正式批复《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以来,以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为标志的软环境建设成为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任务。而引入高水平的海事仲裁、海损理算、海事法律咨询服务,对北方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董松根表示,将天津建设成为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是国家战略,中国贸促会所属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及中国贸促会海损理算中心作为各自领域中国唯一的专业机构,对推进天津海事法律建设、加快天津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发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即将设立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仲裁中心以仲裁为主的争议解决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有关航运、航运保险、船舶建造等纠纷,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管理的直属机构;中国贸促会天津理算及法律服务中心将在天津开展海损理算、财产损失评估、财产损失定损、财产损失理算、海事技术及法律咨询等相关业务。(记者 岳付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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