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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委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26日 09时26分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前,重庆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规定:义务教育学校设置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城市学校布点必须与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同时应充分考虑转户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农村学校布点应充分考虑人口、地理和交通等条件,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保留必要的教学点。

    义务教育学校选址应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空气清新、阳光充足、排水通畅的地段,不应与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公安看守所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学校教学区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城市干道或公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0m。架空高压输电线、高压电缆及通航河道等不得穿越校区。义务教育学校应坚持规模、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小学、初中班数一般不超过30个;完全中学初中部班数一般不超过18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班数一般不超过45个。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鼓励各地探索小班化教学。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标准按照《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渝规发〔2008〕14 号)执行。其余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 号)执行。

    农村寄宿制学校除执行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用地相关标准外,寄宿制小学每增加1名寄宿生,增加占地面积1平方米、校舍面积4.5平方米;寄宿制初中每增加1名寄宿生,增加占地面积1平方米、校舍面积5平方米。

    《标准》规定:常规通用教学设备方面,课桌椅应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GB/T3976-2002)。黑板、教具、学具等常用教学设备的配置要适合各学科教学的需要和创新性教学活动的要求。温度调节、照明、通风、防火、隔音等教学环境与安全设备的配置,要能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健康、安静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

    学科教学仪器设备方面,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和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备基本配备标准》(渝教基〔2010〕9号)执行。

    六大功能室器材设备方面,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活动等六大功能室是保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其设施设备装备标准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卫生、综合实践(劳技)、科技功能室基本配备标准》(渝教基〔2011〕66号)执行。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方面,每校至少建好一套校园网络系统和一套校园安全监控系统。每班建好一套“班班通”设备。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机比达到12:1。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校园网络系统设备配置要求,按照《重庆市初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设备配备目录》(渝教基〔2010〕9号)执行。

    图书馆(室)方面,学校应建有藏书室、师生阅览室,规模较大学校应建有图书馆。12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中生均藏书达到15册以上,12个教学班以下的小学、初中生均藏书达到20册以上。电子图书(含电子期刊)按纸质图书总量的30%配置。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量标准的1%。

    《标准》规定:全面落实已出台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投入,提高教育财政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实行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依法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

    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按照我市规定标准执行。根据国家和重庆市经济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标准,保证不低于中央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基准定额。

    及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标准》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2〕136号)、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卫生保健工作人员编制配备的通知》(渝编办〔2007〕196号)等文件规定的编制标准,配备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实行寄宿制的义务教育学校,200名以下住宿生可核定附加教师编制2~3个,200名以上的每增加150名住宿生可增加教师编制1个。单设初级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生200名以上)配备专职卫生保健工作人员1名;中心小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工作人员1名。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根据办学规模,科学设定领导班子职数。校长须熟悉教育工作,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职业道德与专业素养。新任校长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在职校长每五年必须接受一次提高培训。探索建立校长定期轮换制、工作任期制以及城乡学校校长交流服务制度,增强管理活力。

    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在本市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坚持把教师职业道德放在教师能力素养首位,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专任教师的学历和专业知识、技能等要求,要符合市教育行政部门的专门规定。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对教师每五年实施400学时的岗位培训。构建高素质名师梯队,培养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未来教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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