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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财政采取措施助力构建城乡就业帮扶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30日 11时14分   来源:青海日吧

    将培训机构和培训任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是青海省财政为建立城乡就业帮扶机制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措施实施近3年来,省财政投入的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资金达到1.5亿元。

    2009年以来,青海省财政通过政府采购制度,把城镇各类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均纳入就业扶持范围。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财政促进就业的措施,主要是加大对城乡各类失业人员及农民工的“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职业介绍的支持力度;实施重点技能培训项目,对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及三江源地区生态移民实行1-2年的免费技能培训。建立国家重点项目用工免费技能培训,实行企业新增用工直培补贴制度;做好困难企业转岗职工技能培训和补贴工作;完善对就业困难人员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实社保补贴政策,提高补贴比例。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西宁市27家培训机构获得了中标资格,中标的培训项目累计达80多个,此后中标培训机构与财政、劳动等部门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机构在保证培训课时合格率达到90%以上、接受培训的人员经过劳动技能鉴定合格率达到60%以上、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在半年以上者,财政部门按照每个受训人员每课时2元-2.5元的标准对培训机构兑付补贴。今年1-7月,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2500人,完成目标的6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 (作者:卢海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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