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发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09日 15时33分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标志着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新轨。

    《规则》分五章37条,对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内容、程序以及质量控制与成果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规则》指出,土地变更调查是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经依法公布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是实施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重要依据,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基础。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统筹安排、一查多用、分级实施,各级国土资源相关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共同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在各地日常变更工作的基础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统一时间是当年的12月31日。

    《规则》强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应充分运用国土资源遥感监测全国“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用地管理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等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的日常实时监管信息,努力强化常态化变更监管,减少年度变更调查工作量,节约工作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规则》明确,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行质量检查与监理制度、成果质量分级控制制度。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自检,市(地)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复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并报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进行核查。

    《规则》确定,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逐级依次公布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相关链接
· 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加强增减挂钩试点在线监管
· 国土资源部超额完成中央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供地
· 国土资源部:三峡库区1∶1万灾害地质图编制完成
· 国土资源部长强调要持续推进资源保障和管理工作
· 国土资源部: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
· 国土资源部举办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战略论坛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