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相关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广西壮族自治区上下要统一思想、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做好民族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和睦的大好形势。
会议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以及自治区民委及有关部门为此所做的工作和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会议指出,一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全力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统一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巩固发展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当前,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已成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各民族同舟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已成为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优良传统。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鲜明主题。总体来说,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国内外、区内外形势在不断变化,影响广西民族团结的新情况新问题在不断出现,我们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
会议强调,今后5年,我们要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作为巩固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要通过科学规划、政策制定、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更快地向前推进,更快地见到实效。一是通过改善民生来促进民族工作。要着力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改善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加强民族干部培养使用。二是通过教育特别是加强对青少年教育,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和睦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不断发扬光大。三是通过政策制定,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建设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更牢,措施更实,发展更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