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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职能建服务型政府——甘肃政府机构改革综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19日 09时54分   来源:甘肃日报

    2009年7月,甘肃全省新一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拉开序幕;2010年3月,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又紧锣密鼓地开展起来。目前,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及其评估工作已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也于今年3月前完成,比中央要求的完成时限提前21个月。

    这次市县政府机构和乡镇机构改革,并非简单的机构撤撤并并、人员进进出出,旨在建设一个为民务实、协调精干、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领导高度重视 周密安排部署

    2008年2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8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推进机构改革。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编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批示:“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探索实践,把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广大农民群众从改革中得到更多的实惠,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编委主任刘伟平多次听取省编办关于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具体要求,并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改革工作。

    2009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动员会议,对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进行全面安排部署。2010年10月,全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对全面推进我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州、县市区迅速行动起来。

    充分调查研究 科学制定方案

    深入调研、问计各方,着力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我省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大胆创新实践的一个显著特点。

    中央对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作出部署后,省编办立即组织力量,深入14个市州进行专项调研,拟定了《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修改完善。2009年7月,经省编委会议、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省委、省政府文件下发实施。

    中央《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下发后,省编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我省相关文件。在张掖、兰州、庆阳分片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征求各市州编办主任特别是县乡领导、基层同志的意见;先后两次召开论证会,征求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的意见。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形成我省《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经2009年12月第9次省编委会议审定,于2010年3月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

    注重职能转变 着力理顺关系

    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将原有政府部门承担的辅助性、技术性、服务性事务交给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承担,取消和下放了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的事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宏观调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利益、关系民生的重要职责。同时,通过完善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强化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和执法的监管职责。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各地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项职能定位,紧密结合区域特点、产业发展状况和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

    关系不顺,职责不清,是机构改革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

    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对市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职责进行重新核定,对重复交叉职责合理界定,对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使政府各项职责更加科学,部门职责分工更加明确。全省各市县通过改革,共调整职责6872项。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各县区坚持责权一致的原则和人权、事权、财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了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设在乡镇的社会服务和技术服务性机构实行人员、编制、资产等由乡镇统一管理,机构综合设置,原财政供给渠道不变;设在乡镇专业性较强的机构和人员,实行乡镇和县区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以乡镇管理为主;设在乡镇具有监督检查、执法职能和涉及区域性建设和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

    优化组织结构 严控机构编制

    优化组织结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是这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大机构整合力度,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切实做到了机构设置不突破中央和省上规定的限额、人员编制不突破中央和省上核定下达的总数、领导职数不突破规定的数额。

    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都把探索大部门体制、综合设置机构作为改革方向,积极与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初步形成了与省政府组织框架相协调的行政组织体系。同时,结合实际,在不突破机构限额的前提下,设置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机构。经过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全省14个市州政府机构总数由改革前的555个调整到472个,减少83个,精简15%;86个县市区政府机构总数由改革前的2879个调整到2021个,减少858个,精简30%。各地还对一些部门的编制进行了调整和精简。据统计,全省各市县共调整、精简人员编制562名。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各乡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将党政内设机构精简为3-5个或设置若干综合岗位;将事业机构整合为4-6个。根据乡镇人口、面积、财政收入等三项指标,将全省乡镇分为三类,并按类别重新核定了乡镇行政、事业编制和领导职数。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通过市县政府机构和乡镇机构改革,全省市县乡政府职能得到转变,职责关系不断理顺,组织结构更加优化,机构编制有效控制,行政效能显著提升,基本达到了事权明晰、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责权一致的改革预期目的,必将为甘肃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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