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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下发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2日 10时23分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从现在开始,山东省内原则上不再审批煤矿和地下开采非煤矿山项目,确需批建的,煤矿必须达到45万吨/年以上,铁矿必须达到30万吨/年,金矿必须达到6万吨/年,必须通过省联席会议联审报省政府审批。暂停审批新建石膏矿山。所有地下开采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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