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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督学责任区建设交流会举行 湖南经验受肯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30日 10时05分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在湖南全省范围内建立并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让每一所学校都有进步。11月29日,全国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在长沙举行。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称赞湖南经验“很有借鉴意义,听后倍感振奋”。湖南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副省长郭开朗出席并讲话。

    2010年,按照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的要求,湖南建立了督学责任区制度。目前,全省范围内共设置了764个督学责任区,聘请了3644名责任区督学,触角延伸到每一所学校,实现了对每一所学校督导的“全覆盖”。督学责任区组建不同专业的督学队伍,实行不定期的随访督导和回访,对学校的“全过程”和“全方位”进行督导,促进学校自我反思、自我改进、持续进步。

    督学责任区 “督什么”、“怎么督”,湖南教育督导树立了先进的督导评价理念。督导不再只是挑刺找毛病,而是要帮助、指导学校查明问题的原因,制定改进工作的时间表与路线图。督学也一改“钦差大臣”“特派员”居高临下的严肃面孔,以专业、平等的身份出现,与学校沟通探讨,做推动学校持续发展的合作者与引导者。同时,督导也不再只关注结果,而是强化过程监控,差别化对待每一所学校,指导学校准确定位,探求特色发展、个性发展的努力方向,促进每一所学校在每一学期、每一年度都有进步。

    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不到两年,在提高办学水平,提升教学质量方面成效明显。中小学校招生、收费、开课设节等方面日益规范,节假日学校成建制补课、将场地出租民办培训机构办班等现象大幅减少,学校办学行为正朝着实施素质教育的方向明显好转。督学把引导和推进高效课堂作为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教研教学改革明显推进。督学责任区工作得到了学校和师生的充分认可和肯定,尤其是一些边远农村学校,从过去“怕督学”变成了现在“抢督学”,争相邀请督学到校、到课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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