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部门以项目建设为导向,优化资金投向,增加资金投入,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5年来,省财政厅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9.95亿元,争取中央专项资金5000万元,同时加大整合其他方面资金力度,支持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创新投入方式,靠激励机制推进新农村建设。省财政厅把以奖代投对象由仅限于省里确定的试点村变为只要达标的行政村就可以申报,进一步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2009年和2010年省级财政投入3亿元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撬动地方投资11亿多元。
黑龙江省财政还整合资金投入,靠项目带动推进新农村建设。2009—2011年,省级财政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的资金已达174亿元。并整合资金4.1亿元,支持35个重点示范村开工建设三批共计443个项目,促进了新农村省级重点示范村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