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云南省环保厅获悉,省环保厅将对已经命名的生态乡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创建巩固不力的省级生态乡镇一律摘牌,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截至11月底,全省已建成1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218个省级生态乡镇。各生态乡镇(村)按照规划,从整治村容村貌着手,认真开展以“改水、改路、改厕、改房、改灶”和“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的“五改、三治”工作,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开展道路亮化美化和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当前全省生态乡镇(村)创建中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地区分布不合理,以及重指标轻过程、重创建轻提高等现象。对此,省环保厅明确提出,生态乡镇(村)创建要以建设生态工程为抓手,以点带面,循序推进,确保创建活动健康发展。(记者 田逢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