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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清网行动”获公安部嘉奖 郭声琨马飚批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9日 09时28分   来源:广西日报

    自今年5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把“清网行动”作为当前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公安整体形象的重要任务,采取非常强有力的措施,取得了“清网行动”的重大战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11月3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签署命令,给予广西公安机关取得“清网行动”重大战果通令嘉奖。近日,自治区党委书记郭声琨、自治区主席马飚分别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作出重要批示。

    公安部嘉奖令指出,2011年5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高度重视,把“清网行动”作为当前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公安整体形象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特别是在全国公安机关部分单位“清网行动”广西工作调度会后,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动员、锐意攻坚,争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清网行动”的重大战果。希望你们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全力抓捕网上在逃人员的高压态势,为争取“清网行动”的全面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郭声琨在批示中指出,今年5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全体参战单位和干警,坚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强力推进“清网行动”,取得了辉煌战果,得到了公安部的通令嘉奖。这充分体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干警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风貌,希望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干警再接再厉,加大力度,夺取“清网行动”的全面胜利,为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马飚在批示中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清网行动”取得重大战果,得到公安部的通令嘉奖,在此,谨向全区公安民警表示祝贺!望继续保持力度不减,扩大目前“清网行动”的良好态势。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迅速落实郭声琨、马飚的重要批示。11月29日,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梁胜利主持召开了全区公安机关“清网行动”最后猛烈战役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提出,全区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部署和郭声琨、马飚重要批示,认清形势、明确新任务、迎接新挑战、研究新战法,在全区发起最后一次最猛烈的战役,力争实现“保八、争九、进十”的工作目标,即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达80%以上、向90%冲刺、排名进入全国前十位,夺取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清网行动”的决定性胜利。

    据了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在开展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中,采取非常强有力措施,把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作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提出了“三个百分之百”要求:保证百分之百的在逃人员家属收到《关于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和公安机关《告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等;公安民警要走进每一名在逃人员的家中,向其家属宣讲法律和政策,开展教育劝说工作,登门率要达百分之百;网上追逃任务百分之百地落实到基层公安机关和责任民警。在落实“三个百分之百”中,市、县公安局长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带队做规劝工作。11月底前网上在逃人员下降率达不到70%的,局长要诫勉谈话;年底前追逃工作不达标的,要取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部门的全年评先评优资格,同时作为主要领导的年度业绩情况,由公安厅通报给所在市县上一级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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