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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四省藏区完成行政自然村地名汉藏翻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9日 10时36分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记者从12月2日召开的青川甘滇4省藏区行政自然村地名汉藏对照翻译审定会上获悉,经过1年多的搜集、整理,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完成了青海、四川、甘肃、云南4省10个藏族自治州、2个市、75个县、836个乡镇的行政、自然村地名汉藏对照翻译工作,共录入词条近2万条。该项目的完成,填补了除西藏自治区外4省藏区没有村级地名汉藏对照词典的空白。

    据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建辉介绍,地名作为最常用的社会公共信息之一,不仅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且是国家行政管理、经济建设、国内外交往不可或缺的基础信息资源。联合国第五届地名标准化会议6号决议提出:“地名是民族文化遗产。”我国藏族聚居区的地名文化内涵丰富,是中华民族地名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一些藏族聚居区专门成立了地名办公室,搜集、整理和翻译县、乡、村的行政和自然村地名,但迄今为止,除西藏外,青海、四川、甘肃、云南4省藏区的州、县、乡、村名,尚无统一规范的汉藏地名对照工具书问世,导致在各种文件文献、新闻宣传和网络传播等领域的汉藏翻译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地名翻译上的差错。在一些重大事件的翻译中,如“3·14”事件、青海玉树地震等突发事件,由于地名的译名不统一,给应急处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过去在刊物编辑过程中,有时为了求得一个地名的正确译法,我们不得不花很长时间核对、确认,影响了翻译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民族画报社调研员祁继先说。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0年,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组织专门力量,投入项目资金,通过查阅州县志以及其他各类地方志、咨询当地编译部门、实地调查等方法,搜集、整理了青、川、甘、滇行政自然村地名汉藏对照词条近2万条,经录入、编序、校对、审定,现已完成了项目预定的任务。

    “这一项目的完成,不仅对提高藏语地名翻译的准确性,统一规范藏族聚居区藏文译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保护民族文化遗产,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推动藏族聚居区信息化建设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李建辉说。

    另据中国民族语文翻译局副局长李万瑛介绍,在这一项目完成后,他们还将继续开展4省藏区寺院、山川、河流等标志性名称的统一、规范工作。(中国民族报 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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