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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五省(区)召开森林资源监管工作座谈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16日 09时59分   来源:林业局网站

    12月8日,西安专员办组织的西北、华北五省(区)森林资源监督座谈会在西安召开,陕西、山西、甘肃、青海、宁夏五省(区)林业厅(局)分管厅(局)长及资源处、保护处、森林公安局、林政稽查队、森林资源管理局、规划院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西安专员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资源司司长汪绚和濒管中心副主任周志华到会指导。

    张建龙讲话指出,“十一五”以来我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取得很大成效,在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林权管理、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森林资源监督等六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西安专员办和五省(区)林业厅(局)加强协作,在森林资源监督和管理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张建龙要求,“十二五”期间森林资源管理要着力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省、县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落实工作;二是要抓好“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两项约束性指标的落实;三是抓好森林资源管理改革;四是抓好森林资源监督,积极探索“事前服务,事中监督,事后反馈”的监督工作机制。

    会上,西安专员办专员侯龙作了题为《抓住机遇 强化协作 共同做好新时期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报告,全面总结了“十一五”期间五省(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十二五”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对明年的几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安排意见。五省(区)林业厅(局)分管厅(局)长分别发言,总结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一步落实各项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汪绚司长在充分肯定西安专员办和五省(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同时,从森林可持续经营、林地保护利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等方面,对做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周志华副主任强调,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履约监管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行政许可管理、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监管、大宗敏感物种贸易调查评估等四个方面。

    这次会议是西安专员办成立以来首次召开的五省(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达到了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谋划未来、增进团结的预期目标,必将对西安专员办与五省(区)林业厅(局)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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