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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从4方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行责任制管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5日 09时26分   来源:辽宁日报

    在盘锦、阜新等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外墙上,人们会看到一个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标牌,上面标有该保障房的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单位及负责人的名字。今年,这样的标牌将被镶嵌在辽宁省新建保障性住房墙上,让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所有参与者时刻承担质量责任,强化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管理。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今年,辽宁将从4个方面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实行更严格的责任制管理:一是全面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对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每一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所有参建单位和负责人都要对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责任制的追究。二是着力加强专业化工程质量监督。根据保障性住房新建工程特点,制定专门的质量监督方案。三是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对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方面出现质量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要列入 “黑名单”,在进行项目招标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交由质量管理好、水平高、信誉好、责任心强的单位来实施。四是要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充分动员当地居民、保障对象和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力量,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规划设计、建筑材料、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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