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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遗国际培训中心成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23日 14时29分   来源:文化部网站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2月22日在北京成立,中心管理委员会同日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赵少华,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管理委员会主席王文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助理总干事弗朗西斯科·班德林等分别出席了相关活动。

    赵少华在出席管理委员会成立仪式时代表文化部对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和第一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她指出,作为中国首个经国务院批准在华建立的、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支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机构,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将成为中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亚太地区国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这是中国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缔约国积极履行国际合作的责任,也是推动本地区乃至全世界非遗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她希望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亚太地区的国家保持密切合作,以培训职能为核心,为促进亚太地区国家非遗保护的能力建设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王文章在出席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成立大会时指出,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供支持的、以中国为东道国的国际机构,传达了中国为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的良好意愿和承诺。中国亚太中心将与日本、韩国的两个中心以及伊朗中心加强合作与协调,既全面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又突出自身主要职能,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培训、交流与合作,积极宣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加强亚太地区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共同携手为亚太地区的非遗保护做出努力。

    据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将坚持“立足中国、服务亚太、面向世界”的工作原则,以“前瞻性、长远性、全局性、国际性”为指导原则,致力于宣传和推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提高社区、群体和个人在保护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参与程度,通过培训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等方式,提高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会员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能力,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开展亚太地区多边合作。目前,中心已初步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将与相关机构和地方商建培训、研究、交流、传习基地以及宣传制作中心、非遗频道(节目)、非遗基金等。同时,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及其曼谷办事处、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及其他二类中心建立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使他们成为亚太中心开展培训工作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的重要保障。

    根据中心2011—2015中期规划以及亚太地区非遗实际情况和具体需要,中心今年将正式开展国际培训活动,通过运用教科文组织精心编制的教材和教学方法,为亚太地区培养一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人才。鉴于中国媒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中心还将开设针对媒体记者的非遗保护宣传交流班,确保《公约》精神的正确理解和表述,增强媒体对非遗报道的专业性。  

    在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程、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观察员名单、咨询委员会成员名单;宣布了对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命并颁发了任命书;批准了亚太中心中期发展规划、2012年工作计划及预算、亚太中心标识及其使用管理规定;确定了下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日期以及其他事项等。2月23日,中国亚太中心还要举办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题的国际信息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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