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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6月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24日 11时06分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会同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等部门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办法》),3月起广西在南宁、柳州、凭祥三市开展居住证制度试点工作,6月起在广西全区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并于年内在全区实现“一卡通”,这意味着在广西实施了17年的外来人口暂住证制度将“寿终正寝”,广西区内的600多万流动人员,只需一证在手,便可享受“市民待遇”。

    领取《居住证》有何好处?

    一证在手可享“市民待遇”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居住和享受公共服务的证明。据介绍,自治区公安部门目前正在加紧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全区流动人口居住证实施工作方案》等,持有《居住证》1年以上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异地签证。除此之外,取得广西《居住证》的人员在居住地可享有以下权益和公共服务:按照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子女与常住户口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免费享受预防接种、预防传染病、妇幼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育龄夫妻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咨询指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活动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流动人口在同一居住地登记并领取《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一定期限、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务。

    《居住证》有何功能?

    《居住证》实现全区“一卡通”

    据介绍,取代《暂住证》的《居住证》实行芯片式,具有“一卡通”功能。卡面载明的信息包括:持卡人姓名、性别、民族、相片、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签发机关、有效期限、证件编号等。其使用功能除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户籍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工商、民政、卫生等政府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功能外,还有金融服务等其它功能。

    《居住证》卡体可多次使用。当持证人离开本地居住并办理注销登记后再次来原地居住,或者持卡人住址变更、居住期限延长时,在办理居住登记手续后,原居住证可继续使用,一张卡的使用寿命大大增加。

    哪些人需办理《居住证》?

    跨市县居住6个月以上可申领

    哪些人需要办理《居住证》?如何办理?《办法》规定,跨市县居住、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异地就读、就医、探亲人员以及按有关规定引进、交流的人员不属于此规定范畴。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设置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点)申报居住登记。在旅馆登记住宿的除外。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7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居住证》实行一人一证和年度签注。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年度签注,不收取费用。因遗失、损坏补领、换领《居住证》或者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重新申领《居住证》的,收取工本费。

    用人单位有何义务?

    报送信息误期将受罚

    维护治安,人人有责。《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聘用无居民身份证的流动人口。用人单位在聘用和解除聘用流动人口之日起3日内,应当将流动人口信息报送公安机关。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居民身份证的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督促承租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用人单位、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违反《办法》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

    如何保障《居住证》造福于民?

    四项举措确保“新居民”享受实惠

    为确保广大“新居民”切实享受到“市民待遇”,《办法》规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四项措施:一是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适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需要的组织网络、制度体系、工作及保障机制;二是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将流动人口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和治安管理工作等纳入当地的公共服务范围统筹安排,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三是实行流动人口管理协管员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按照自治区的规定聘请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管员,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服务管理工作;四是建设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与房屋租赁管理、税务征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证、义务教育等信息系统相对接,实现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短评

    居住证制度凸显政府民本理念

    三月春暖花开,广西将推行居住证制度,沿用了十多年的暂住证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区内数百万流动人口将获得新的身份标签:城市新居民。

    推行居住证制度,其核心是保障新居民的权益,给予新居民同城待遇,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关怀民生的执政理念。实行居住证制度,实现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就业同管,政府部门可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行知去向、动知轨迹,解决过去流动人口管理的一系列难题,促进社会和谐;实行居住证制度,将居住证与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挂钩,使持证者逐步享受同城待遇,将有效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推行新居民居住证制度,为新居民融入城市发展创造了条件。解决新居民问题的关键在于维护新居民的经济权益,包括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职业安全权、社会保障权、教育培训权、子女教育权与居住权问题。因此,要把新居民一并纳入就业计划,分类实施,逐步建立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让新居民和城镇职工一样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享有政府的公共就业服务,从而促进和带动新居民综合素质的提高。

    今年,全区将全面实现“一卡通”。现在的关键工作是各地、各相关部门如何加紧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配套制度,将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实现“一证在手、全区通行”。

    天南地北一家人。相信随着居住证制度的全面推行,新居民和老居民能够更新观念,共同摒弃“外来”、“暂住”思想,共同增强共建家园意识,和睦相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记者 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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