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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华:突出重点 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29日 20时24分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2月28日,2012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际联席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周伯华在讲话中肯定了2011年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今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周伯华指出,2011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调配合更加密切,信息沟通更加顺畅,综合治理效果更加明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以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和非法涉性广告为整治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惩处虚假违法广告责任主体,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广告市场秩序。工商部门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4.19万件。广电部门清理了一批虚假、夸大、低俗不良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健康资讯广告。新闻出版部门把广告纳入报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体系,加大对发布违法广告报刊的通报和查处力度。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和监测工作,撤销了一批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核减了一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促进了医药广告市场秩序的好转。此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不断完善广告审查、监测、执法、协作、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针对2012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周伯华要求按照2012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广告种类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现象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分类别、分阶段进行整治,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广告业诚信度。继续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集中、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地区和媒体的治理力度,整合监管措施和手段,强化案件查办和跟踪督办,落实属地监管,坚决遏制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的现象。加强互联网广告的监测监管,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建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机制。继续加大对地、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都市类报纸等媒体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严格监管电视购物广告,依法整治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健康资讯节目(栏目)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服务、化妆品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等广告。加大对虚假违法旅游广告的治理力度。

    周伯华强调,要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构筑虚假违法广告防范机制。他指出,今年要以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为契机,推进媒介单位加强自律,自觉净化广告发布环境。一是组织开展广告审查员广告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媒介单位的自律意识,提高依法审查广告的能力。二是工商部门和媒介的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大众传播媒介认真执行广告发布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广告发布审查责任。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对不执行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导致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及后果的大众传播媒介,予以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等处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周伯华指出,要坚持制度治本,提高广告市场整治效能。一是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以联席会议制度为核心,多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不断丰富联席会议内容,搭建协作平台。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在省、市、县的落实和作用的发挥。二是继续完善监管执法联动体系。建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衔接,注重广告监测结果的运用,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查处、联合督查等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广告信用监管体系。研究设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信用评价指标,建立广告企业信用数据库,重点记录、归集广告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广告监测、广告案件查处等信息。广告协会要在广告监管机关的指导下,开展广告行业普法、职业道德教育,构建自律性约束机制。四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要点,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明确任务。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和基层监管岗位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促进监管执法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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