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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根据新疆洛浦地震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10日 13时33分   来源:民政部网站

    3月9日6时5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洛浦县发生6.0级地震, 震源深度30公里。据新疆自治区民政厅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报告,截至3月9日20时,地震造成阿克苏、和田地区15县(市)和农一师10个团场(单位)受灾,紧急转移安置2.7万人,因灾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8600余间,大量房屋损坏,部分学校、乡镇卫生院、蔬菜大棚、防渗水渠不同程度受损。

    地震灾害发生后,自治区民政厅和兵团民政局立即向灾区派出工作组。阿克苏、和田地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带领民政、地震、消防等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灾区,指导开展救灾工作。一是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房屋倒塌和严重受损群众得到及时转移,通过投亲靠友、搭建帐篷、居住村委会公房等方式得到有序安置;二是迅速调运和发放救灾物资。和田地区县级储备救灾帐篷和衣被立即运往受灾乡镇,部分已发放到户;阿克苏地区向倒房群众每户发放2袋面粉、1袋大米和5斤清油。兵团民政局向受灾团场紧急调运400余顶帐篷,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保障;三是及时组织人员核查灾情。地区、县(市)、乡、村各级立即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核查人员受灾和群众房屋、学校、医院和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目前灾区交通、通信、电力和供水设施运转正常,没有学校停课和医院停业,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地震灾害发生后,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地震灾区了解灾情,协助地方开展救灾工作。根据当前灾情,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3月10日8时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前方工作组直接转为四级响应工作组,继续在地震灾区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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