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已于近日全面展开,27个监测点位将增设PM2.5、臭氧及CO等项目,以满足新国标关于评价PM10、PM2.5、SO2、NO2及臭氧8小时浓度评价需求。全部改造工作将于明年1月全部完成,随着监测内容的扩充和相关数据的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将更加准确。
据了解,经过多年的努力,天津市已完全具备了细颗粒物(PM2.5)常规监测能力。目前,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设有自动监测站27个,其中参与评价的国控监测站13个,国家农村监测站1个,市控监测站13个,均设有PM10、SO2和NO2等自动监测设备;本市于2008年起利用1个监测点位开展PM2.5试探性监测,至去年底,建成具有PM2.5监测能力的监测站10个。根据计划,明年1月份,所有点位必须具备监测PM2.5、臭氧、CO等项目的监测能力,并公布相关数据。
截至目前,市环境监测中心已对现有27个自动监测点位进行全面核查,核实站房条件是否满足扩项要求,并落实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更新、改造等相关事宜。(记者 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