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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公布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29日 16时10分   来源:粮食局网站

国家粮食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国家粮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国家粮食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有疑问,请随时电话联系:010-63906078,63906197。

    一、概 述

    2011年,国家粮食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各司其职,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主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2011年,国家粮食局通过信息公开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粮食政策,指导基层粮食工作,为种粮农民、消费者和粮食企业提供服务,为粮食行业服务。同时,积极认真地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对2011年社会普遍关注的“三公经费”公开问题,本局认真对待、及时答复,得到了申请人——北京市律师李劲松同志的高度评价。正是这种亲切透明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感动了该同志,他投书中央电视台说,他被国家粮食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感动得快要流下眼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国家粮食局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和栏目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2011年,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4674条,其中反映本局的信息736条,地方信息3938条,点击率累计达877万次,目前本局政府网站的日均访问量约5000次;及时向中国政府网报送重要工作动态信息,共被中国政府网采用123条;共刊登局领导在线访谈、接受采访的音频视频等信息17条。主要内容涉及:本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公务员考录情况,国家粮食政策、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关政策文件的解读和访谈情况,发展规划纲要、行政许可事项及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信息等。另外,2011年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粮油市场报、求是、中华英才、宏观经济管理等主流媒体共刊登和报道反映国家粮食局工作的信息近400篇(次)。

    (一)围绕中心任务,大力推进政府决策公开。紧紧围绕本局的中心工作,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粮食的重大决策,为粮食流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及早谋划全年新闻宣传工作思路及新闻宣传工作的具体方案,年初即制定《国家粮食局2011年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粮食流通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同时也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粮食工作的引导作用。

    二是认真做好粮食流通政策的宣传报道工作。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宣传国家粮食政策,正面引导舆论,稳定社会预期。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媒体参与每年的全国粮食局长会议报道,让公众了解粮食工作情况;针对国际国内粮食宏观调控和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在中央主流媒体刊发局领导的署名文章和专访6篇,积极宣传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粮食部门贯彻落实的工作部署及取得的成效;局领导接受人民网“强国论坛”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国家粮食安全情况,组织局有关单位回复人民网网友在“部委留言板”中涉及粮食流通方面的留言,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受到人民网领导的好评;在本局政府网站开设“放心粮油工程”、“农户科学储粮”、“粮食行业‘十二五’规划”专栏,公开工作事项。

    三是全力做好粮食收购、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的新闻宣传,同时开通意见征集专栏,围绕业务工作向社会展开意见征集活动。针对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形势,及时介绍国家粮油储备充足、稳定市场措施等情况。做好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和粮食库存例行检查的公开工作。

    四是做好粮食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宣传工作,积极做好粮食仓储管理、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粮食流通设施建设成效和规划实施、粮食科普宣传、农户储粮试点专项、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和“十一五”粮食科技成果、粮食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粮油加工业产业政策、粮油加工业统计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决策精神,按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行政审批制约监督。

    一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本局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对本局行政审批项目及其设立依据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审核行政审批项目。2001年以来,本局共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1项。截至目前,本局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3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7项。

    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稳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行政审批相关配套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化、规范化,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行政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主动提高粮食行业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招投标及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科技项目申报等行政行为的透明度,通过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发布政务信息。在局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公布粮食收购许可设立依据、受理机关、具体条件、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明示办理期限,并提供相关格式文书下载,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接受申请人在线申请,及时公布审批结果。畅通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渠道。建立健全全国粮食收购资格信息共享机制,开辟全国粮食收购资格信息系统专栏,实现了对粮食收购资格信息的及时监控和资源共享,免费向公众提供网上查询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认真落实预算公开。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财政部要求,及时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上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10年部门决算数据,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是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积极向社会广泛宣传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及粮食行业财会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各项政策。

    (三)畅通渠道,深入推进办事公开。本局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找准工作切入点,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粮食的重大决策都向社会公开,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一是及时发布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的有关情况;及时公布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含最低收购价粮食)的销售情况包括竞价销售的时间、地点、成交品种、数量和成交价格等;及时发布有关粮食品种收购形势等信息。通过国家粮食局政府网、《中国粮食经济》杂志等媒体,定期发布粮食购销等有关统计信息,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和政府信息透明度。

    二是认真落实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及时召开粮食质量安全专题通气会,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参加通气会,主动公开粮食质量工作的相关政务信息,向社会、向媒体通报粮食部门加强粮食质量监管、维护粮食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

    三是以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务信息。如以通知通告、会议简讯等形式发布机构职能情况、考录信息、行业工作动态、先进人物宣传和政策咨询等。本局在公务员招考、公开遴选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中,从发布招聘公告、笔试、面试到确定人选等各个环节,全程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出版发行2011中国粮食发展报告、2011中国粮食年鉴等,推动粮食行业业务信息的全面公开。此外,对本局优秀软科学课题的评审工作,从课题方向发布、课题申报、批准立项、评审结果等都在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保守国家秘密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

    一是切实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定密工作及所发布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负总责,同时落实审查职责,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若干名定密责任人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人,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处室负责、有专人实施。

    二是严格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将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和信息发布结合起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开展保密审查;超过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必须经过主办单位解密后方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五)创新管理方式,推进机关自身建设。本局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实现了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方面以公开带动改进机关自身服务,通过公开行政许可和服务的标准、程序、时限、结果等,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以公开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机关及工作人员转变工作方式、管理方法和办事作风等,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本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有7件通过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提交,1件通过书信方式提交。主要内容涉及机构设置、粮食收购价格,粮食市场价格,食用植物油统计数据及三公经费公开等问题。在收到的申请中,已全部办理或答复,办结率为100%。对于答复的申请内容中涉及信访、投诉、反腐举报等方面,除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本局工作职能范围外,都及时主动地向申请人进行了说明,建议其从相应渠道申请办理。本局对信息公开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1年本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本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不断改进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本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整合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二是丰富和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内容,在现有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本着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原则,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将更多内容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益。

    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行政机关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范围,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的规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纳入人事部门年度考核体系。

国家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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