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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陕西省新增保障房建设用地计划3万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30日 16时01分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日前,记者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2012年陕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正式下达。根据《计划》,2012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3万亩,其中下达各市(区)用地计划29048.2亩,省控指标951.8亩,在省政府下达各市(区)2012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中实行单列。

    按照《计划》,在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审批工作中,继续实行“绿色通道”。要进一步按照“特事特办、加快审批”的原则,提前介入,专人负责,跟踪服务,特事特办,对列入年度工地计划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继续实行计划单列、资料单报、项目单审、报件单批、用地单供,加快受理、加快会审、加快审批、加快供地。

    在用地分配方面,《计划》指出,各地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计划单列。在用地选址方面,《计划》指出,要按照节约集约,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方便保障对象生活工作的原则,选择交通便利、配套齐全、就业方便的地块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加大对国有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千方百计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已经批准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当应用于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原则上应实行原址改造,尽量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同时,在用地开发利用监管方面,要强化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严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改变用途,不得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于商品住宅开发。

    据悉,今年我省仍将把保障房用地计划的落实,列为省市县三级住房保障绩效评价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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