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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发布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31日 11时01分   来源:法制办网站

    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总体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法制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政府法制工作的实际,抓住工作重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继续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11年,我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规定,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一是及时公布国务院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答记者问。一年来,国务院共制定行政法规26件。我办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及时公布了这些行政法规。为了保证这些行政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帮助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行政法规的主要制度和内容,我办在新的行政法规出台后,一般都相应公开法制办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一年来,我办共起草并公开了14件法制办或者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新法规答记者问。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戒毒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公布后,考虑到这些法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等因素,我们及时公布了这些条例的答记者问。

    二是公开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情况。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坚持按月公布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共收到报送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666件,地方政府规章579件,国务院部门规章154件。

    三是公开向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期限等情况,为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提供充分指引。一年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82件,立案受理213件,完成832件,其中办结受理案件131件,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701件作了处理。

    四是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是按照国务院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我办2010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1年预算的公开工作。

    二、扩大公众对立法的参与,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2011年,我办继续把提高政府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立法质量,使政府立法集中民智,反映民意。

    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我办将实际情况了解得是否清楚,相关数据是否准确,作为做好立法工作的前提。在立法工作机制上,依靠集体的智慧,积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意见。在立法调研过程中,科学选择调研对象,合理确定调研方案,注意点面结合,照顾地区差异,充分体现调研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和针对性,综合运用实地调研、书面调研、统计调查、查阅资料、数据测算等多种调研方法。通过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材料,为立法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也为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立法过程提供有效形式。

    二是坚持和发展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立法工作机制。我办高度重视通过理论研讨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对法律行政法规草案进行研究论证。通过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的充分参与,发挥部门积极性和专家学者“外脑”作用,尊重基层情况和实际需要,使立法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得到增强。例如,在起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过程中,召开了45次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先后共有1150多人次参加了讨论。在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过程中,我们先后召集10多个国务院部门、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个副省级城市、31个县(市)的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媒体、专家等举行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条例起草的意见建议,确保出台的条例符合实际。

    三是坚持和完善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做法。除涉及国家秘密等不宜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外,我办对行政法规草案都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年来,共将19部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比如,《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共收到意见1099条;《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共收到网上意见1422条、电子邮件528封;《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共收到意见9442条、电子邮件2290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共收到意见6776条、电子邮件3966封。

    四是为了进一步做好行政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让公众更充分提出意见,2011年我们还进一步修订了办内规章《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其中规定,除情况紧急等特殊情况外,行政法规草案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对于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司应当及时归纳整理、汇总研究,对比较集中的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及其主要理由等内容要进行重点说明。同时,坚持和完善国务院部门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做法。近年来,国务院各部门在部门规章制定过程中,不少都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这对于增强规章制定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2011年8月,我办还专门发文,要求所有的部门规章草案都要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且期限一般不少于30天。

    三、积极运用多种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011年,法制办重视运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和宣传政府法制工作情况,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法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努力营造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继续通过有关中央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文件、重要讲话,深入采访报道近年来各地方、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就,推动形成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舆论氛围。为增强宣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公开度和透明度,在有关重要的行政法规草案上网公开征求意见时,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等媒体进行解读;在新的行政法规公布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刊发新法规答记者问。

    二是充分发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在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透明度中的平台作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坚持办好“政府法制信息公开”、“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机构职能”、“法规快递”、“法制监督”、“行政复议”、“新闻中心”等与政务公开密切相关的栏目,对我办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及时维护更新。网站提供浏览、检索、下载、打印等功能,保障人民群众及时、方便、快捷地获取有关信息。做好信息公开和网站维护工作,坚持法制宣传和法制信息服务相结合,全年外网网站共上载文章25390篇。

    三是扎实做好《全国政府法制信息化建设2010-2015年规划》有关工作,推进全国政府法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支撑作用,提升全国政府法制信息的统一、集约、高效和共享水平,努力做好这个规划的实施工作。为了使更多社会公众对行政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主动与省市法制办沟通协商,26个省级政府法制办网站、47个市级政府法制办网站与我办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系统建立链接,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渠道。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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