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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2011年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31日 11时31分   来源:证监会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将中国证监会2011年度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监管信息公开基本制度建设情况

    (一)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政务公开透明程度,2010年起,我会试点公开证券机构行政许可项目、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申请、期货机构行政许可项目等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过程信息。2011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会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过程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增加和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更新频率,方便申请人和社会公众在我会外网查看所申报项目的具体审核状态,合理安排后续工作,减少对审核事项的不确定预期,有利于申请人和社会公众对审核工作实施外部监督,促进审核人员依法公正审核,提高审核效率,增强服务意识。

    (二)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在总结近年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监管信息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我会逐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监管信息的会商和会签工作制度,对答复意见的法律依据是否恰当,回复内容是否严谨规范、慎重稳妥进行分析和会商,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尽量满足公众对监管信息的需求。

    (三)建立培训和交流机制

    为便于各派出机构和会内各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和政策,我会建立了定期交流培训机制,将信息公开最新政策和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工作人员,对工作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汇总,集中研究,统一政策。

    二、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及数量。我会主动公开的监管信息范围包括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证券期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期货市场发展规划和发展报告、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的证券期货市场统计信息、行政许可事项核准结果、交易所上市品种的批准结果、监管对象名录、市场禁入和行政处罚决定及其他监管信息等九大类。从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我会互联网站共主动公开监管信息7653条,其中会机关公开3001条,派出机构公开4652条。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新闻发布情况。2011年我会共组织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60余场次,接待记者2000余人次。

    (三)《证监会公告》发布情况。我会按照依法行政、阳光行政的要求,按月将我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批复、官方网站新闻稿以及证券期货市场统计报表等公开信息汇编成册。2011年我会共发布《证监会公告》12期。

    (四)政策法规主动征求公众意见情况。2011年我会出台部门规章7件,分别为《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的决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在规章制定过程中均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我会互联网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对规章进行了修改。意见的采纳情况及时向媒体进行了披露。

    三、依申请公开监管信息情况

    2011年,我会共受理监管信息公开申请49件(其中会机关33件,派出机构16件),全部予以回复。其中,按照申请人要求公开监管信息的31件,要求申请人补充申请材料的8件,信息不存在的5件,不属监管信息范围的5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四、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我会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前暂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待相关部门出台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后,再研究制定相关收费项目及金额。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会受理因不服监管信息告知书提起的行政复议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行政复议结果为2件维持原监管信息告知书、1件变更监管信息告知书。2011年我会未收到因不服监管信息告知书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虽然我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已平稳运行四年,有关工作制度已逐步完善,但相关规定及内部工作流程还有待进一步梳理和修订,主动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行政审批透明度还需不断提高,监管信息公开申请方式还需逐步丰富和完善。下一步,我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一)设立受理服务中心,提高监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及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我会将设立受理服务中心,专门负责行政许可及监管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及受理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我会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监管信息的需求,不断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对于行政许可、常规监管、稽查执法和复议诉讼等事项,除主动公开结果信息外,一些过程性信息也要公开,有条件的行政许可项目要争取做到全程公开。

    (二)做好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后续工作,推进阳光审批

    根据国务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会积极开展第六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我会已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签署了《行政审批项目处理意见确认书》,拟取消28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10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层级,另有16项行政审批项目拟合并为5项,待有关部门批准上述方案后我会将及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细化审核依据、办理流程、申请标准和办理时限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对我会监管信息公开法规及制度进行全面梳理

    2008年5月《条例》实施以来,我会制定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公开指南》及《办理监管信息公开申请的说明》等。上述规定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我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我会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推进。但4年来信息公开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有了新的趋势,这些制度均需相应调整完善。2012年我会拟对信息公开各项法规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从建立制度体系的角度出发,注重各项规定的相互协调配合,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机制

    我会监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实施,办公厅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各派出机构均为信息公开的主体。无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派出机构之间以及派出机构和会机关之间的沟通都要进一步加强,确保政策的协调统一。2012年我会将进一步研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逐步完善有关工作程序。

    (五)逐步丰富监管信息公开申请方式

    为进一步方便公民和法人的信息公开申请,提高我会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我会下一步将研究丰富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手段和方式,增设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信息公开申请形式,增强便民性。梳理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深度,对公众关心的信息增大主动公开力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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