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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2012年部门预算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3日 17时08分   来源:保监会网站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保监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保监会2012年部门预算表

    一 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二 公共预算收入表

    三 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中国保监会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保监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二)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三)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四)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五)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六)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七)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八)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九)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保监会纳入2012年部门预算部门编制范围的单位为43个,包括会本级、41个直属派出机构和培训中心。

    附表:

1 中国保监会本级
2 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
3 中国保监会天津监管局
4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
5 中国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6 中国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7 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
8 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
9 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
10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
11 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12 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
13 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
14 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15 中国保监会江西监管局
16 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
17 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
18 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19 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
20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
21 中国保监会广西监管局
22 中国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23 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
24 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
25 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26 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
27 中国保监会西藏监管局
28 中国保监会陕西监管局
29 中国保监会甘肃监管局
30 中国保监会青海监管局
31 中国保监会宁夏监管局
32 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
33 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
34 中国保监会大连监管局
35 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
36 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
37 中国保监会厦门监管局
38 中国保监会江苏监管局苏州监管分局
39 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烟台监管分局
40 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汕头监管分局
41 中国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温州监管分局
42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监管分局
43 中国保监会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 中国保监会2012年部门预算表

表1.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74,194.77 一、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69,284.64
二、事业收入 二、住房保障支出 5,344.25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其他收入 324.00
本年收入合计 74,518.77 本年支出合计 74,628.8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110.12
收 入 总 计 74,628.89 支 出 总 计 74,628.89

  表2:公共预算收入表

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上年结转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下级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金额

其中:教育收费

217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69,284.64

68,960.64

324.00

21701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

48,835.64

48,511.64

324.00

21702

金融部门监管支出

18,304.00

18,304.00

21799

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2,145.00

2,14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344.25

110.12

5,234.13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344.25

110.12

5,234.1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626.00

1,626.00

2210202

提租补贴

54.26

54.26

2210203

购房补贴

3,663.99

110.12

3,553.87

合 计

74,628.89

110.12

74,194.77

324.00

  
表3: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单位名称(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

217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69,284.64

43,074.61

26,210.03

21701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

48,835.64

43,074.61

5,761.03

21702

金融部门监管支出

18,304.00

18,304.00

21799

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2,145.00

2,14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5,344.25

5,344.25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5,344.25

5,344.2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626.00

1,626.00

2210202

提租补贴

54.26

54.26

2210203

购房补贴

3,663.99

3,663.99

合 计

74,628.89

48,418.86

26,210.03


  表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 目

2011年执行数

2012年预算数

2012年预算比2011年执行

2012年预算比2011年执行(扣除发改委基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执行数

扣除发改委安排的基建后执行数

年初预算数

扣除发改委安排的基建后预算数

小计

当年财政拨款数

当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

增减额

增减%

增减额

增减%

217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86,946.71

76,660.69

10,286.02

84,801.71

68,960.64

66,815.64

-17,986.07 -20.69 -17,986.07 -21.21

21701

金融部门行政支出

58,307.44

57,314.29

993.15

58,307.44

48,511.64

48,511.64

-9,795.80 -16.80 -9,795.80 -16.80

21702

金融部门监管支出

26,494.27

19,002.62

7,491.65

26,494.27

18,304.00

18,304.00

-8,190.27 -30.91 -8,190.27 -30.91

21799

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2,145.00

343.78

1,801.22

2,145.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702.13

2,800.86

901.27

3,702.13

5,234.13

5,234.13

1,532.00

41.38

1,532.00

41.38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702.13

2,800.86

901.27

3,702.13

5,234.13

5,234.13

1,532.00

41.38

1,532.00

41.38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270.00

1,270.00

1,270.00

1,626.00

1,626.00

356.00

28.03

356.00

28.03

2210202

提租补贴

80.77

80.77

0.00

80.77

54.26

54.26

-26.51 -32.82 -26.51 -32.82

2210203

购房补贴

2,351.36

1,450.09

901.27

2,351.36

3,553.87

3,553.87

1,202.51

51.14

1,202.51

51.14

合 计

90,648.84

79,461.55

11,187.29

88,503.84

74,194.77

72,049.77

-16,454.07 -18.15 -16,454.07 -18.59

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注:中国保监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保监会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保监会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表1)的说明

    (一)预算收入。中国保监会2012年预算收入74,628.8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10.12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0.15%;财政拨款收入74,194.7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99.42%;其他收入324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0.43%。

    (二)预算支出。中国保监会2012年预算支出74,628.89万元,其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69,284.64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92.84%;住房保障支出5,344.25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7.16%。

    二、关于中国保监会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表(表2)的说明

    中国保监会2012 年公共预算收入74,628.89万元,与上年预算收入相比,增加了3,235.31万元,增长了5.6%,具体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增加1,764.33万元、金融部门监管支出增加537万元和住房改革支出增加933.98万元。

    三、关于中国保监会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表(表3)的说明

    中国保监会2012年预算支出74,62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18.86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64.88%;项目支出26,210.03万元,占总预算支出的35.12%。

    基本支出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43,074.61万元和住房改革支出5,344.25万元;项目支出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5,761.03万元、金融部门监管支出18,304万元和其他部门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145万元。

    四、关于中国保监会2012年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表(表4)的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2012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74,194.77万元,占2012年预算收入总计的99.42%。2012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1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6,454.07万元。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2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主要用于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两个方面,其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占财政拨款总预算的92.95%、住房保障支出占财政拨款总预算的7.05%。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2012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74,194.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012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8,960.64万元,比2011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7,986.07万元,降低20.69%,主要原因是:2011年的财政拨款执行数中含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增加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未包括上述金额。

    2.住房保障支出。2012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234.13万元,比2011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532万元,增长41.38%。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公积金。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26万元,比2011 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356万元,增长28.03%。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相应增加财政拨款预算。

    (2)提租补贴。2012 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4.26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6.51万元,减少32.8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求,相应减少财政拨款预算。

    (3)购房补贴。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53.87万元,比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202.51万元,增长51.14 %。主要原因是:2012 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人数增加,相应增加财政拨款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给我会的预算资金,包括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指我会机关、培训中心和41个直属派出机构在保险监管等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金融部门行政支出、金融部门监管支出和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一)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指我会机关、培训中心和41个直属派出机构在行政管理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指我会机关、培训中心和41个直属派出机构在保险监管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其他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金融监管等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我会机关、培训中心和41个直属派出机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

    (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租补贴:指1999 年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 国管房改字[1999]267 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购房补贴:指1998 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中国保监会机关、培训中心和41个直属派出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中国保监会机关、培训中心和41个直属派出机构为完成保险监管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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