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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县级公立医院今年将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收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4日 10时13分   来源:广西日报

    4月20日,广西贯彻国家“十二五”医改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南宁召开。记者了解到,今年广西将选择1-2个县作为破除“以药养医”的试点,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并探索多渠道补偿机制,推进试点医院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

    为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在继续做好柳州、玉林两市和武鸣等7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广西将选择其中1-2个县作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试点,取消药品加成。今后,试点医院补偿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试点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将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同时,广西还将统筹推进试点医院管理体制、人事分配制度等综合改革。

    在“以药养医”时代,药品比医生的医术值钱,通过改革将体现医务人员服务水平的项目适当提高价格,让医术更值钱。那么,一方面取消医院药品加成,另一方面提高诊疗手术费和护理费,公众是否真的能从改革中得到实惠?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在药价和大型设备检查费下降的同时,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只是适当提高,且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广西卫生部门将加大“合理诊疗”监督力度,通过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付费等措施,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记者/董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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