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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版权局坚持遵循开门修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4月27日 20时06分   来源:版权局网站

    4月26日晚,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做客中央电视台,参加“社会与法”频道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特别制作的《我建议》节目。阎晓宏表示,国家版权局在承担起草《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工作时,一直坚持开门修法并遵循独立性、平衡性和国际性三个原则,同时兼顾国家、权利人、使用者和社会公众四方面利益。

    阎晓宏在节目中首先明确表示,国家版权局不是立法机构。依据国家立法程序规定,国家版权局只承担起草《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工作,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进行完善后将向国务院提交,以便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并不是个别人误解的“修订草案即将成为法律实施执行”。

    针对节目主持人提出的如何看待《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引发目前社会各界争议和热议现象时,阎晓宏评价说:这是正常反应,也是件好事,说明我国自1991年实施《著作权法》20多年来,版权保护意识已深入人心,权利人与产业界、社会公众都高度重视著作权法法律法规的制定。社会各界所争议的一系列问题,其实归纳起来主要是权利和权利使用的问题。《著作权法》是一部平衡权利和使用的法律,既要有利于保护创造,也要有利于促进运用,还要有利于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因此,国家版权局在起草修订草案时一直立足于深入研究各方利益诉求,以便准确把握《著作权法》利益平衡,妥善处理好保护著作权、保障传播和促进消费的关系。目前有一些音乐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一些看法和意见,这也是正常的。但阎晓宏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我国仍然处在起步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作为一种制度设计,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有必要的,我们应该满腔热情支持它,促进其在不断改进中向前发展。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建立在作者或权利人授权基础上的,要科学地管理,取得权利人的信任,有效地为权利人服务,当然,也要接受权利人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

    在节目中,阎晓宏还表示,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历程来看,其整体是在不断前进的。著作权问题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经济与社会问题。对于侵权盗版,不管是传统盗版还是网络数字盗版,国家版权局都会予以严厉打击,时刻都不会放松这项工作,无论是在行政打击还是司法打击方面,都会进一步加大力度。近几年,国家版权局与高检、高法、公安等部门加大协同作战力度,特别是在自2010年10月开展的“双打专项行动”中,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了一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起到了震慑作用。

    参加《我建议》节目的嘉宾还有,音乐人高晓松、音著协副总干事刘平、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石现升及媒体评论员郭松民等,大家在现场就《著作权法》修订草案中引发争议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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