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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就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涉冲之鸟礁问题处理答问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16日 18时54分   来源:外交部网站

    问:日前,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公布了委员会对日本外大陆架划界案涉冲之鸟礁问题的处理结果。此前,日本媒体曾援引日本外务省发布的消息称,委员会认可日本31万平方公里的外大陆架主张,包括“冲之鸟岛”以北的四国海盆区块;中方认为是“岩礁”的“冲之鸟岛”也被列为划定大陆架的定点之一,可见其已被认定为“岛”。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根据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公布的有关信息,委员会已通过了其关于日本外大陆架划界案的处理意见。日本依据冲之鸟礁主张的外大陆架未获得委员会认可。日方声称冲之鸟礁被委员会认定为“岛”,这是毫无根据的。

    事实是,日方提请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审议的外大陆架权利主张约74万平方公里,最终仅31万平方公里获得委员会认可。在未被委员会认可的外大陆架主张中,包括了日本依据冲之鸟礁主张的、面积约25万平方公里的南九州—帕劳洋脊区块。

    日方提及委员会认可了位于冲之鸟礁以北的四国海盆区块,但事实上该区块是基于日本其他陆地领土的外大陆架,与冲之鸟礁无关。

    日本向委员会提出外大陆架划界案后,中国和韩国多次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强调根据国际法,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冲之鸟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要求委员会不认可日本依据冲之鸟礁主张的外大陆架。许多国家也对日方涉冲之鸟礁非法主张提出异议。委员会对于日本划界案涉冲之鸟礁问题的处理公正合理,符合国际法,维护了国际社会整体利益,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相关链接
· 外交部表示:冲之鸟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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