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缴交比例一直偏低,严重影响自治区总工会统筹安排工会经费使用。为了加强工会经费的统一管理,解决工会经费划转比例偏低问题,按照自治区相关领导批示精神,自治区财政厅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缴交方式的通知》(内财库〔2012〕1号),有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措施。在此基础上,于2012年4月份采取一次性将全年工会经费统一划拨方式,将自治区本级952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集中统一汇缴自治区总工会,汇缴金额共计842.6万元,相较以往年度,自治区总工会征缴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增长了7倍,确保了自治区工会事业的顺利进行和有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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