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湖南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举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24日 11时00分   来源:湖南日报

    5月23日下午,湖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长沙举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所属的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正式移交湖南省,实行属地管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建国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文新,分别代表移交双方签订移交协议。协议签订后,湖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在机构、人员、资产等方面实行一次性整体移交。

    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隶属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隶属于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均重建于1980年。

    孙建国在讲话中表示,湖南省境内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铁路公检法管理体制精神、进一步理顺司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直接指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铁道部的大力支持下,省有关部门和广州铁路集团做了大量工作,移交工作顺利进行。长期以来,铁路法院、检察院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打击涉路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大动脉畅通、加强铁路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移交地方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发生变化,但工作性质没有变,要充分发挥专业法院和检察院的优势,进一步为铁路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湖南的“四化两型”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均派员参加了签字仪式。 (记者 周小雷)

 
 
 相关链接
· 铁路“打非治违”行动进入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
· 引入民间资本能否“撬动”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
· 铁道部部署铁路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评估验收工作
· 铁道部:2012年铁路科技活动周在北京南站启动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