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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玛赤林出席西藏第三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并讲话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5月25日 09时30分   来源:西藏日报

    5月24日下午,西藏自治区召开第三次全区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全面总结过去10年西藏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安排部署2011—2015年西藏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工作,并对近年来涌现出的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妇儿工委主任、自治区副主席德吉在会上代表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作工作报告。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高扬宣读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白玛赤林指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意义重大。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西藏自治区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环境极大改善,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男女平等的进程进一步加快,西藏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妇女在各个领域的权益得到充分实现,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白玛赤林说,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目前西藏自治区的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已正式颁布,是指导“十二五”时期妇女儿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一定要抓好落实,坚持做到男女平等,坚持儿童优先,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一要更加关心妇女的全面发展。要重视培养妇女人才,认真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做到男女平等。二要更加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要提高儿童先天素质,努力降低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要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巩固“两基”教育成果,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要积极稳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要大力发展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三要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要更加关注农牧区留守妇女儿童。要抓紧研究制定保障农牧区留守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留守妇女儿童享有同等权益。

    白玛赤林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加大对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促进妇女儿童工作发展的整体合力,开创西藏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发展新局面。

    会上还转赠了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牌、荣誉证书。

    全区各地市、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 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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