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6月1日12时起,辽宁省开始今年的伏季休渔,除钓具外禁止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活动,全省网具作业渔民一律参加休渔 (辽东湾海蜇管理期间,按海蜇资源管理规定执行)。休渔期到9月1日12时结束,范围为渤海海域(辽东湾海蜇保护区除外)和黄海海域(北纬35度以北)。
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全省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于6月1日12时前回港,休渔期间不得自行转港。应休渔船原则上回船籍港休渔,确不能回船籍港休渔的渔船,由休渔渔船船籍港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向停泊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异地休渔。对违反伏季休渔管理规定的渔船一律集中扣港处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处罚,对三证不齐、使用套牌、假牌、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渔船予以从重处罚。(记者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