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湖北阶梯电价方案出台 首档电量上调至180千瓦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01日 09时41分   来源:湖北日报

    6月30日,湖北省物价局向媒体通报,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7月1日开始执行。此次较5月份听证方案有所调整:居民最关心的首档电量从每户每月150千瓦时调至180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也有大幅上调,在目前各省出台的方案中,仅低于广东夏季标准。

    根据方案,湖北省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居民每月用电量分为三档,实行分档递增。分档电量标准为:第一档为0-180千瓦时/户·月,第二档为181-400千瓦时/户·月,第三档为400千瓦时/户·月以上的电量。分档电价标准为: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标准不变,第二档每千瓦时提价0.05元,第三档每千瓦时提价0.30元。

    此次试行阶梯电价的范围为湖北省电力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直抄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居民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零时起的用电量开始,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国家发改委对湖北省的居民用电平均提价2.2分/千瓦时的水平调整。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0千瓦时免费用电量。

 
 
 相关链接
· 湖北省发布100个工种(职位)的工资指导价位
· 湖北省政府就全省湖泊保护工作召开专题会议
· 湖北:北部旱情仍在持续 南部局部开始遭暴雨袭击
· 王国生主持省政府常务会强调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