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广西快速处理两起网络谣言事件 及时调查发布真相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09日 09时17分   来源:广西日报

    图一时之快,在网络上散播谣言、虚构情节,结果三人成虎。这只虚无之“虎”,最终让事件当事人付出代价。

    近日广西有两起网络谣言:一是桂林恭城一名女子,散播高三学生杀人抢劫;二是柳州一名男子,虚构交通事故情节。广西警方果断处理这两起网络谣言事件,两名始作俑者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在对这两起网络谣言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快速有效地进行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公开、公正地予以披露,从而有效地遏制了谣言的进一步散布。

    为博眼球,转发虚假通缉令

    今年6月25日,在桂林一带,一条让人咋舌的消息在坊间迅速流传,说的是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两名刚参加完高考的学生持刀抢劫了一家银行,并杀死一人。这条消息出现在当地“恭城油茶”网络论坛上,并配以一个煞有介事的标题——“6·24恭城三江发生重大杀人抢劫案网上通缉令”。

    单看这篇文章,有着不少“逼真”的描述,如:“恭城瑶族自治县三江乡一家银行被两名高三学生持刀抢劫”、“杀害一人并抢走现金3.8万元后逃跑”、“公布犯罪嫌疑人所驾驶车辆号牌”,甚至还附上两名“嫌疑男子”的照片。“通缉令”很快在当地网络上疯传,公安机关和银行不断接到问询电话,一时弄得人心惶惶。

    当地公安网监、刑侦等部门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很快确认此信息系造谣,并于6月27日上午锁定谣言来自一名恭城籍路姓女子的个人空间。恭城警方随后将路某抓获。

    路某声称,她是偶然在一个朋友的空间里看到这个“通缉令”的,为了吸引网友眼球,她转帖到自己的空间。之后,她空间里的这个“通缉令”被转载了500多次,谣言就此散播开了。但警方根据路某的交代,调查她那个朋友的空间时,并未发现有“通缉令”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路某因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恭城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捕风捉影,不实传闻引爆网络

    6月27日中午,在柳州市柳南区鹅岗路天元文化传媒印务公司门前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小学三年级学生在事故中不幸身亡。交警赶往现场对事故展开调查取证,依法暂扣了肇事车辆,并传唤肇事司机王某接受调查。

    但随后,社会上出现不少捕风捉影的传闻,有的说“肇事车先刮倒小孩又倒车”,有的说“司机肇事逃逸”,也有的猜测肇事司机的各种身份。

    6月28日,柳州网民“dollcork”(曾某)根据这些传闻,在多家网络论坛上,以“印刷厂门口的车祸”为标题,发出信息。内容为:“27日中午,撞死一小孩,司机是党委书记。他先是刮倒小孩,然后不知为啥倒车,不倒车应该还有救。司机肇事逃逸。”

    这一网帖引发了网络热议,随后在博客、微博、QQ群迅速以几何级数传播,大量网民“围观”跟帖、转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9日,柳州市公安局迅速发布官方调查结果:6月27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王某驾驶“桂B”号牌丰田小轿车,由柳州铁路天元文化传播印务公司(门口挂有“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柳州发行站”牌匾,该发行站在此租用房屋办公)驶出,左转进入鹅岗路时,撞到一名小男孩。事发后,王某将受伤的小男孩抱上肇事车辆送往附近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小男孩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小男孩今年9岁,念小学三年级。王某是柳州铁路天元文化传媒印务公司一名管理层人员。

    后据警方查明,肇事司机王某血液中未检验出酒精;经对死者尸检,死亡原因为交通事故致死。民警对事故现场调查,未发现肇事车辆反复碾压的情况。

    6月30日下午3时许,公安机关经调查掌握确凿证据后,依法对居住在柳州市红光路68号某小区的男子曾某进行传讯。曾某承认,他将道听途说的不实信息发到网上,并对给公众造成信息误导、带来不良社会影响表示出悔意。

    7月1日凌晨,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曾某予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打击谣言,政府及时发布权威声音

    恭城“通缉令”谣言出现后,很快引起广西网监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核实,证明网传内容不实。相关部门在抓捕散播谣言者的同时,在网上迅速发布了辟谣信息,公告相关网民立即终止传播谣言的行为,停止转发不实消息,并删除已发布的此类帖文,否则一律类同处罚,绝不姑息。柳州市政府在处置“6·27”交通事故引发的“二次碾压致死小学生”谣言事件中,迅速指示交警部门组织力量,要求公正、严格、快速调查取证。柳州市委宣传部和柳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相继发布消息辟谣,以权威的声音通报案情真相,有效遏制了谣言的散布。

    日益发达的传播手段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的确给一些网络谣言创造了条件,但各级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整治网络谣言的决心也是不容置疑的。从“南宁9.3级地震”到“永和大桥坍塌”、贺州“尸油煮粉”的谣传,再到近期的这两起谣言事件,造谣传谣者均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显示出政府部门及时发现,遏制谣言的能力在不断提高,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可达说:“在突发舆情面前,信息是多方面的,有真实的,有不真实的,错综复杂的信息往往会导致公众作出错误的判断。谣言并不可怕,关键是要通过主流渠道,抢先发出权威的声音,开诚布公将事情原委告知公众,才能最大限度压缩谣言滋生和传播的空间。”

 
 
 相关链接
· 法学、社会学专家学者谈网络谣言的危害及其治理
· 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法律专家谈整治网络谣言
· 化期待为行动有关人士呼吁多方携手治理网络谣言
· 辽宁省社会各界表示抵制网络谣言需要自律自省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