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纠风办、发改委的有关通知精神,7月12日,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向宁夏三大电信运营商下发《2012年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校园电信市场秩序,维护学生的通信选择权。
由于以前,电信运营商在一些高校、中专学校开展电信业务竞争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对此,宁夏通信管理局与工商局今年要求做好对电信企业的管理,教育厅做好对区内各高校的管理;严格保护考生个人信息安全,任何部门不得泄露考生个人通信信息;不得在考生录取通知书中夹寄移动电话卡或电信业务宣传资料;电信企业不得与高校签订排他性协议,限制学生的通信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