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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将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发补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26日 10时11分   来源:青海日报

    从今年起,青海省财政设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将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补贴,用于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收徒传艺、参加公益宣传活动等。目前传承人的补贴共计79万元已到位,近期将发放到传承人手里。

    自2008年以来,青海省公布了两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计199名,其中40名已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初步建立了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传承人队伍。广大传承人按照文化部门和项目保护单位的部署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在相关实物、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存、教学培训、收徒传艺,参加对外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益性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此次青海省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发补贴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激发传承人履行义务、培养后继人才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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