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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29日 10时45分   来源:天津日报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8月28日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了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农委、市财政局等九个部门负责同志关于执法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市农科院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和发展情况。检查人员对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和“三农”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利军参加检查、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苟利军在讲话中指出,在新的历史阶段修订实施的《农业法》,确立了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体现了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市委、市政府关于示范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农民居住社区三区联动发展的基本思路,是深入实施《农业法》、结合天津实际的具体化,对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深入贯彻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履行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和保障法律的全面实施,依法促进我市农业与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记者 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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