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上午,陕西省“科学发展成就辉煌”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八场在西安举行。省民政厅副厅长李保存对过去五年来陕西省的民政工作进行了通报。
据介绍,五年来,陕西省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完善,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47.7亿元,城乡低保人均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17.9%和156%;全省共安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项目246个,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98个,乡镇区域性敬老院102个,乡镇敬老院46个,集中供养率由2006年的7%上升到34.1%,供养标准提高129%;城乡医疗救助实现全覆盖,累计救助821万人次。与此同时,全省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初步建立,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此外,陕西省民政工作扎实推进了养老服务、城乡社区、儿童保护三个体系建设,让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全社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养老服务方面,今年2月,陕西省出台了新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将高龄老人补贴年龄下延到70岁以上,补贴标准相应提高,老年人享受优待的年龄下延到65岁,全省有318万多老年人受益。5月,省政府又发布了《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7月,省财政列支3000万元,支持300个社区建设老年餐桌。各地先后投入38.8亿多元,建成老年人服务机构1053个,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到19‰。特别是在中央没有资金安排的情况下,率先安排地方资金12.8亿元,建设县级中心敬老院98个,区域性敬老院126个,新建、改造一批乡镇敬老院,新增五保集中供养床位5万余张。
据了解,殡葬改革是近年陕西省民政工作的又一个亮点。今年5月,《关于建立陕西省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推进城乡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先后出台,陕西省殡葬救助制度初步建立,在全国首次实现了城市没有公益性公墓的突破,惠民殡葬政策已覆盖全省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
发布会上,李保存还向媒体介绍了陕西省福利机构人员待遇、社区居委会人员待遇、社会组织发展、优抚安置政策、城乡社区建设、特殊群体福利机构建设等情况。(记者 冯晓荣 实习生 徐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