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0日召开的陕西省公安交警支队长会议上获悉,为了真正从“8·26”事故中吸取教训,全力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会议决定,对进陕7座以上客车必须逢车检查、逢车登记、逢车拍照、逢车宣传。
陕西省交警总队要求,坚决执行9座以上客车0时至5时落地休息规定,杜绝“三类车辆”在限定的时间通行陕西省高速公路。落实路面见警力、见警车要求,进一步加强警力调配和勤务组织,提高高速公路巡查密度。严格查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驾驶人超速行驶、不按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在路面电子显示屏上实时公布,及时提醒驾驶人安全驾驶;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托公路卡口拦截系统和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服务区,及时拦截,现场处罚;每月检查客货运车辆GPS记录,清理客货运驾驶人违法记分,对违法行为和记分未及时处理的,通知驾驶人限期接受处理,督促运输企业加强管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的氛围。 (记者 秦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