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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32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12日 09时41分   来源:福建日报

    近日,福建出台了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具体措施分工方案。方案中制定了涉及火灾预防、消防工作基础、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工作领导四个方面的32条措施,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

    方案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政府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的内容;要求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中小学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鼓励高等学校开设与消防工程、消防管理相关的专业和课程,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培训;规定省消防总队组织每半年向各级政府报告消防安全形势的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给予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奖励。(见习记者 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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