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一部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24日上午,浙江省在杭州举行《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渭山,副省长王建满出席并讲话。
据介绍,《条例》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措施、科研开发和推广、质量保障、安全管理、社会化服务等方面设定了权利义务规范。《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依法行政新阶段,将对加快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目前,全省农机总动力达2461.2万千瓦,每百亩耕地拥有动力数87.8千瓦,粮食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4.8%,高出全国平均10个百分点,有效地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