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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布“十一”黄金周赴泰国旅游温馨提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9月26日 11时02分   来源:外交部网站

    国庆、中秋长假即将来临,中国驻泰国大使馆预祝即将来泰国旅行的中国公民节日快乐、旅途顺利!为了您能在泰国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特提醒注意如下事项:

    一、行前请仔细检查出国证件和相关材料,如护照、签证、往返机票等,并留存护照复印件备用。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前往治安不靖的泰南也拉、北大年、陶公三府。

    二、请务必遵守泰政府关于外国公民携带不超过200支(10包、1条)香烟和1公升酒类免税入境泰国的规定,如超量将被处以高额罚金,且一旦被查获,将无法更改处罚结果。

    三、如选择参团游,请向国内组团社核实行程中自费项目次数、费用等情况,避免选择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区间的旅游产品,同时切记办妥有关保险。

    四、在泰外出时请不要携带大量现金,不要将贵重物品交付托运,尽量避免深夜出行,提高防范意识。选择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街头三轮车时记住车牌号码。如遇被盗、抢情况,请及时报警。

    五、在泰期间请注意饮食和涉水安全。请选择正规合法经营饭店用餐,少食生冷刺激性食品并保存好相关单据。下海游泳、参加浮潜等涉水活动时,请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结伴而行,并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六、在泰期间如丢失护照等旅行证件,请马上报警,凭报警单(需妥善留存原件供出境时查验)、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等到中国驻泰使领馆申请补办旅行证回国。

    七、请与国内家属及时保持联系,避免家人担忧。在泰期间请您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遇意外情况时保持冷静,并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驻泰使领馆联系。

    泰旅游投诉热线:1155。

    紧急报警电话:191。

    火警:199。

    中国驻泰国使馆:085-483-3327。

    中国驻宋卡总领馆:081-766-5560。

    中国驻清迈总领馆:081-882-3283。

    更多温馨提示欢迎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和驻泰国大使馆网站查询。再次预祝您节日愉快、旅途平安、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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