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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通知将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12日 10时22分   来源:福建日报

    为更好地为福建省产业转型升级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省教育厅日前发布《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福建省将推进中高职在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结构布局、课程体系和教材、教育教学过程、信息技术应用、人才成长途径、教师培养培训、行业指导作用、校企深度合作和教育评价改革等10个方面的衔接,促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联合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为加快现代职教体系建设,全省将实行学校职业教育、企业职业教育和社会化职业教育并举、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并重、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共同发展;以地市或主体功能区为单位,完善中高职学校的布局结构,进一步统筹中高职教育发展,合理确定各类中高职衔接项目规模,扩大高职来自中职的生源规模,扩大高职毕业生入读本科比例;围绕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建设50个左右中高职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相互贯通的接续试点专业,遴选建设50个区域中高职共享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校企共同开发100门左右核心课程、编写100门左右配套教材。

    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办学改革,支持艺术、体育等高职院校建成以五年制高职教育办学为主体的学校,建成一批五年制办学示范专业群。支持高职学校在制造、电子信息、土建、水利、医药卫生、农林牧渔、轻纺食品、旅游、工艺美术等9大专业类开展中高职一体化办学试点;

    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形成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融合体。重点推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厦门地区等2个区域性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推进船舶工业类、林业类、药学类、茶业类、医学类、民办信息类等6个行业类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

    推进招工招生一体化改革,指导支持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漳州科技职业学院与漳州天福茶叶有限公司、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国焙烤协会等先期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联合招生(招工)和培养。

    在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方面,福建省也将完善“知识加技能”的高职考核录取办法,推进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完善由中职学校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就读高职院校试点工作制度,建立技优高职毕业生免试入读本科院校制度和技优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免试入读成人专科教育制度等。(记者 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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