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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出台重点扶持产业园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14日 14时23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在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紧锣密鼓的进程中,支持和服务园区建设显然成为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支撑。近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重点扶持产业园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即将出台,拟从21个省级重点产业园区中选择3个至5个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扩大就业效果明显的产业园区,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促进产业园区就业创业服务更为优化,社会保险政策落实更为有效,使产业园区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年初以来,全省人社系统将支持和服务产业园区建设作为助推龙江大发展、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放在优先位置。通过加强领导、制定政策、开展活动、强化宣传等措施,支持和服务重点产业园区建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除制定出台服务政策外,还积极开展“就业服务进园区活动”。组织全省各级人社部门积极与产业园区对接,重点开展了职业介绍、创业培训等就业服务进园区活动。截至6月底,全省21个省级重点产业园区已入驻企业8675户;通过提供职业介绍服务,重点产业园区已吸纳38.68万人就业;为园区内2689名符合条件人员和55户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4亿元;为10.36万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创业人员提供了创业培训,发放创业培训补贴3106.86万元;为9.87万名园区职工提供了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3338万元;为园区开发公益性岗位0.21万个,落实岗位补贴882万元。

    着力开展“引进人才强园区活动”。积极扶持产业园区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共有18个省级梯队获得5~25万元不等的基础设施资助,共计245万元。加大对服务于产业园区建设的科技项目的扶持力度,有17人获得3~10万元不等的资助。在此基础上,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助园区活动”。目前,全省产业园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6%和85%以上。下一步,该厅将制定《重点扶持产业园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拟从21个省级重点产业园区中选择3~5个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且扩大就业效果明显的产业园区,进一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在就业创业方面:在就业资金分配上适当予以倾斜,优先给予重点产业园区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见习补贴等政策支持;鼓励各类人员到园区创业,鼓励园区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建立园区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积极为园区开展各类培训,落实培训补贴;建立技工院校与产业园区合作办学长效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建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

    在社会保障方面:将产业园区内企业临时用工及农民工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有效解决园区内各种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在人事人才方面:组建1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与省重点产业园区结成对子,定期开展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和技术攻关。扶持产业园区高技能、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开辟绿色通道,推进产业园区人才开发与交流。全力支持产业园区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扶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省属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产业园区创办企业;

    在劳动关系方面:支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产业园区创建工作,主动为园区企业开展用工备案等服务,积极引导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记者 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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