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黑龙江省政府采取6项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10月19日 09时28分   来源:黑龙江日报

    近日,黑龙江省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产煤地市利用2个月时间停产整顿全部地方安全不达标小煤矿,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设备设施检修维护等整改达标工作。

    省政府采取6项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一是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有效利用矿权杠杆解决安全问题,停产整顿矿井、达不到一定规模矿井、安全不达标矿井一律不得扩储;二是严格控制开工生产矿井数量,严格复产复工验收标准,对达不到标准允许开工的要按“谁批准、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厉追责;三是加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选配一批懂专业、懂技术、能力强、敢于负责的领导干部,充实煤矿安全监管技术力量,提高煤矿专业化监管水平;四是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成立省煤矿监督管理审批委员会,实行联合办公、联合审批,严把审批关。实行企业、县、市、省四级责任联动,谁呈报、谁审查、谁审批、谁负责,对工作失职、把关不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矿主、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五是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四严”要求;六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检查,加大瞒报、迟报事故查处和打击力度。(荣家莹 记者谭迎春) 

 
 
 相关链接
· 煤矿安监局决定组织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 杨栋梁:将科研成果切实转化为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 砸实主体责任严苛责任追究 山西省强化煤矿安全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